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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工程防辐射通用规范》研编工作启动

发布日期:2019-05-02

主编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、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酝酿并公开征求意见,最终以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8年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》(建标函[2017]306号)下达了《工程防辐射通用规范》研编任务,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为第一起草单位。

《工程防辐射通用规范》研编工作启动会2018413日在北京召开,主管部门、主编部门、组织单位、起草单位等24家单位的29位领导和专家参加了会议。

《工程防辐射通用规范》的研编和编制将遵循三项原则:第一以结果控制为核心,不对达成结果的技术方案和实现路径进行规定,要为创新和团体标准留出发展空间;第二以项目为对象,不以技术为对象,工程规范应使决策者、监督者和老百姓都能看明白建设项目的基本功能和性能;第三以满足人民需求、保障人民利益为出发点,而不能仅仅以满足工程技术人员的使用和保护业主的利益为出发点。

按照研编任务目标和《工程建设规范研编工作指南》等要求,第一起草单位编写了《工程防辐射通用规范》研编工作大纲,包括任务来源、相关(工程建设)标准及强制性条文情况、相关法规政策情况、规范主要内容说明、拟开展的专题研究、研编筹备情况、进度安排及分工、预期成果、本规范研编的重点和难点等。与会代表对研编工作大纲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讨论,对规范草案的章节结构、任务分工、适用范围、主要内容进行了重点研究,达成以下共识:

 

一、 本规范属于技术通用类规范,应以防辐射技术专业为对象,以各项目规范中重复的、具体的性能要求和关键技术要求为主要内容。其内容涵盖规划、勘察、测量、设计、施工、试运行、验收等建设环节。

二 、 本规范章节结构应按照防辐射的类型划分章,即防电磁辐射、防电离辐射、防声辐射、防光辐射等。内容应突出功能、性能要求,并对涉及多项项目规范的通用性、重复性技术要求进行整合和细化。

三 、 防辐射的对象既包括生物如人身健康,也包括非生物如工作系统安全、信息安全等;以人为对象时,既要考虑公众辐射,也要考虑职业辐射。

四、  本规范是工程建设全文强制性国家标准,着眼点在工程建设,即与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防辐射。

五、  作为防辐射的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国家标准,涉及的行业应考虑全面,如电子、通信、广电、核、建材、医疗、化工、轻工、兵器、文化、电力、航空、农业、环保等均应考虑。涉及到相关行业时,应征求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。

六、 本规范的框架结构:第1章 总则;第2章 基本规定(一般规定,功能,性能,关键技术措施及要求);第3章 工程防电磁辐射(规划布局,设计,施工,检测,验收,运行维护,拆除利用);第4章  工程防电离辐射;第5章   工程防声辐射;第6章 工程防光辐射;第7章 工程防其他辐射。其中,第4章至第7章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同第3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