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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安全与电磁兼容》2016年第1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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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部门联合发布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》
摘要:工信部、发改委、科技部、财政部、环保部、商务部、海关总署、质检总局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公布了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》(第32号令,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《办法》的前身是于2007年3月1日起实施的《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》。修订后适用范围从"电子信息产品"扩大到"电器电子产品",此外还扩大了这些产品中有害物质的范围,有望从源头上解决"电子垃圾"的污
本期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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